「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運動教練人才作業要點」,並自即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受理申請補助。
一、為增進國內運動教練指導能力,提升我國競技運動實力,請貴會規劃105年度下半年培育國內運動教練人才相關計畫,並依作業要點規定及相關程序報署申請經費補助。
二、105年度審查原則如下:
(一)遴派教練出國研習計畫,以奧亞運奪牌優勢運動種類團隊出國研習為原則,個人出國研習不予補助;前2年度已接受本計畫補助出國研習者,以不重複補助為原則。
(二)舉辦國內教練研習計畫,以全國教練為培育對象,如設限於區域範圍,未能廣及全國及提升教練培育之效益者,不予補助。
三、本署補助辦理培育運動教練人才計畫係採審查制,請申辦單位於105年6月30日前函報申請書到署,俾辦理後續審查及核定事宜。
二、105年度審查原則如下:
(一)遴派教練出國研習計畫,以奧亞運奪牌優勢運動種類團隊出國研習為原則,個人出國研習不予補助;前2年度已接受本計畫補助出國研習者,以不重複補助為原則。
(二)舉辦國內教練研習計畫,以全國教練為培育對象,如設限於區域範圍,未能廣及全國及提升教練培育之效益者,不予補助。
三、本署補助辦理培育運動教練人才計畫係採審查制,請申辦單位於105年6月30日前函報申請書到署,俾辦理後續審查及核定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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